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猫论与荒谬盖世的“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1)
2008-06-21 19:45:49  作者:真理  来源:乌有之乡  浏览次数:82  文字大小:【】【】【

评荒谬盖世的“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


作者:真理  原载:毛泽东论坛


序:最近,从一份小报上看到了一篇关于“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一文的写作经过和背景的报道,其中有现在对当事人的采访和提问,也有当事人对写作这篇文章的动机、目的、以及写作手法的一些解释。自己向来对这篇文章不是那么重视的,毕竟是事过境迁,都过了二十六年多了,懒得搭理它。但是后来细一想,为什么这样一篇貌似宣扬马克思主义的浅薄文章,会被一些人们当作“经典”之作,甚至把“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这一谬论当作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和命题。为什么有些人至今仍然认为这篇文章在基本理论上是正确的,甚至可以用来反过来达到“以子之矛攻子之盾”的效果。为什么又有些人总感觉到有不对劲的地方,但又说不出所以然来,只好嗤之为“荒谬”、“伪命题”。这篇文章究竟起了什么样的作用。想到这些,感觉到,这不是一个过去了的问题,而是一个很现实问题,过去没有澄清的问题,现在还是没有澄清,而且在理论上,以后还会出现这个问题,所以,必须对这个问题进行详尽的分析。所以,尽管这篇文章的主导思想是粗俗的唯心主义和教条主义思想的混合物。在语言表述上是自相矛盾、含糊其辞的,在逻辑上是混乱不堪的。尽管看这样一篇有悖于人类正常思维的劣质文章,令人感到非常厌恶和愤懑,情绪极坏。但是,我还是尽了极大的忍耐力与之打打交道。并不是多么看重这篇文章,而是这篇文章代表了一类人物的典型思想,这里只不过是拿它做为反衬,借以批驳的同时,从正面分析和说明真理、实践以及人们的社会实践之间的关系,这是本文的重点。下面就对这个命题及这篇文章从形式逻辑的和思想内容(哲学)的两方面进行一次分析和评判。

一,逻辑、语义分析

文章开宗明义,倒是挺爽快,一上来就先声夺人的提问,“检验真理的标准是什么?”并且声称,“这是一个早被革命导师解决了的问题”。且慢!先别提革命导师。在回答这个问题之前,我们要首先明白地确定,这个问题究竟问的是什么?

(1)首先, 因为我们知道,“检验”一词是针对不确定之物而言的,检验任何事物(包括思想内容)的目的,就是把不确定之物变为确定之物,或是区别事物的真伪,或是鉴别事物的属性。被检验的对象只能是不确定之物,这是最基本的常识。所以,我们必须弄清这个提问中的“真理”意在不确定之物还是确定之物。

不确定之物所表达的概念必须是对某类事物的概括,这个概念具有很大的外延,检验的目的就是要确定这个概念所包括的外延的类。这个概念本身也必须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例如:“检验一下这车货物装得是什么?”其中“货物”这个概念就具有广泛的外延,表示了很大的不确定性,可以是矿石、水果、棉花、钢铁、书籍等等,不胜枚举。而“真理”这个概念的定义是非常严格的,它的内涵很大,外延却很小,不是什么东西都有资格被尊称为真理的。

概念的外延无论多大,还是多小。都必须遵从这个概念本身的定义。如,我们已经知道,尽管“货物”这个概念的外延非常之大,不胜枚举。但是,如果我们说:检验一下这车货物装的是阳光?空气?歌声?还是某个劣质的理论家?这显然就超出了货物这个概念所定义的外延。所以,这是正常的思维过程所不允许的。真理这个概念的外延很小,也就是不确定性很小,它的排斥性就很大,当我们把真理这个概念当作不确定之物的时候,只能表示它的外延,也就是各种具体的真理,如关于自然的、社会的等等不同的真理。超出了它的外延更是不允许的。谬误与真理是相排斥的,真理的概念及其外延都不得包括“谬误”在内,谬误显然是不能被作为真理概念的外延和类来被人们确定属于哪一类真理的。

这就如同我们不能从“货物”之中检验出“某个劣质的理论家 ”一样,我们从“真理”之中是检验不出“谬误”来的。 所以,对于“检验真理”一语中的真理概念,如果是指不确定之物的话,那么,检验所要确定的类,就不能超出真理概念所定义的范围,只能是指各种不同的具体真理,谬误完全是被排除在外的。

如果说,这里的真理概念是指确定之物的话,也就是仅指所有具体真理的集合:抽象的“真理”概念,那么,这个真理的概念就是单一的、被确定的,检验就失去意义了。如,一个人指着车上的货物说:我要检验车上的货物是不是货物。或者这个人提着马桶说:我要检验这个这个马桶是不是马桶。人们遇到这种情况一定会认为这个人有病,精神障碍症。那么,这个人忽然冒出一句:我要检验真理是不是真理。大家以为如何呢?再换种说法,这个人指着车上的货物说:我要检验车上的货物是不是我的胡说八道。或者这个人提着马桶说:我要检验这个马桶是不是我的脑袋。或:我要检验真理是不是谬误。大家又以为如何呢?如果这个人再说:经检验,货物中还未找到我的胡说八道,所以检验没有达到检验的目的,检验仍将持续下去,在检验未完成之前,我们就不能确定这车货物究竟是不是货物。或者说:在未检验马桶之前,谁也不能事先肯定这个马桶不是我的脑袋。或:在未检验真理之前,谁也不能确定这个真理究竟是不是谬误。很显然,如果把真理当作已确定之物就不能再行检验。如果检验,就会产生类似上述的荒谬。

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这是悖论!为了避免因为悖论造成的思想混乱,逻辑学中规定,人们的思想过程同时不能自指,一旦自指,思想就会产生即肯定、又否定的无休止的自我矛盾纠缠之中。如:“检验真理是不是真理”这句话,“检验真理是……(什么)”,这是这个思想过程所要表达的内容,如果不是自指,那么被检验的对象所要确定的事物只能是真理的类,而不是真理这一概念本身,这是正常的思维过程。如果是自指,那么,就是:检验真理是不是……(然后返回自身)——真理(目的和对象合并为一)。于是,悖论就产生了。肯定了检验,人们会潜意识地否定被检验的对象就是真理,这与检验的对象(真理)相矛盾。肯定了真理,人们又会默认需要检验真理是不是真理,结果又否定了对象就是真理。否定了对象是真理,“检验真理”这句话又不成立。结果又…,肯定……,否定……肯定…否定….肯定…否定………∞ 。都快变成无限循环小数了。

可以看出,如果有人郑重其事地把“真理”当作“是不是真理”或“是不是谬误”来检验,其中的恶意和造成的恶果恐怕是无法估量的。退一万步讲,即便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全是谬误,不是真理。那么,人世间还有没有真理,如果有,那么把真理当作是不是谬误来检验,还是不承认它是真理。如果承认它是真理,那么它又再一次又被当作是不是谬误来检验,又否认了它就是真理。翻过来倒过去,究竟是,还是不是?最后让中了此套的人们自己在思想深处得出的印象就是:人世间没有什么是可以信赖的。是谁玩儿起了这种悖论的鬼把戏。尽管我本人认为这可能是由于作者的愚昧无知造成的。但是,其他人在最大限度上扩大其影响面,造成的实际恶果确实如此。人世间,什么是最高尚的,什么是最值得人们信赖的,什么是唯一能够坚定人们信念的,唯有真理。当人们连真理都可以不信,都可以怀疑是不是谬误的时候,人们还能相信什么?把人们唯一能够确立信念的基础——真理摧毁之后,还指望人们能相信什么?这些人也不仔细想想,你们在摧毁人们对真理的信念之后,人们的信念之心就已破灭了,自己又以何(理论)取信于人,一点后路都不留,把事情已经做绝了,难道人们就非得返过来听信你们所编造出来的什么这个“理论”、那个“思想”?莫不是在开玩笑吧。结果呢?相信真理的人们依然抱着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就是不放,就是不相信别人的套胡说八道,这你没治。不相信真理的人们什么也不相信,却什么又都乱信。真理都不信了,什么法律、道德、思想建设、精神文明、舆论导向等等,人们就更不当回事儿了,一切都乱了套。在意识形态领域内输了个干干净净,处处被动,一败再败。这才真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失败!从一开始就注定了败局。短暂的投机取巧虽然成功于“检验真理”上,而最终的被毁,却也正是毁在这“检验真理”之上。无论承认与否,这就是事实。什么“最大的失误在于教育”,我看,最大的成功就在于教育,首先成功地教会了人们包括真理在内什么都不信,然后就开始自食其果了,然后就开始当维持会了。历史的辩证法就是如此,总是会非常公正地嘲弄那些敢于藐视真理、无知而又狂妄自大之徒的。

(2)也许有的人会说:“检验真理的标准是什么?”不是说被检验的对象就是真理,是说检验的目的是为了达到(或认识)真理,为了说明检验的目的是真理,才直接这样说的。那好,我们就暂且认同了这种说法。这正是这里所要解决的第二个问题。

可以看出,这个提问实际上可以理解为两个不同的提问。我们知道,作为严格的理论论证,无论是提问还是阐述命题,所表达的概念或思想过程必须要明确,不得隐喻,不得具有双重含义,不得相互矛盾,否则,人们不知道你究竟问的是哪一个问题,也不知道你解决的到底是什么问题。

那么,“检验真理的标准是什么?”这个问题可以理解为哪两个不同的问题呢?

一,检验(某个事物,是不是——)真理(?)(检验它)的标准——是什么?。

二,检验(某个已经被认作是真理的)真理(是不是真理?检验它)的标准——是什么?

如果为了简捷表达起见,我们把括弧内的语句和问号省略,这两个不同的问题就变成了形式一样的同一句话。“检验真理的标准是什么?”。所以,人们完全有理由可以反问:你是要问我,检验或鉴别某个事物是不是真理?以什么作标准。还是要问我,如何检验或鉴别某个真理究竟是真还是假?,以什么作标准。可以看出,“检验真理的标准是什么?”这一句提问,实际上是一个前后的双重提问,后面的“标准是什么”是一个提问,从表面上看,这是侧重点。前面的提问被隐喻了,而且被隐喻的提问具有双重含义,双重含义之间也还相互矛盾。被隐喻的提问是:检验(什么)是真理?和要检验真理的(什么?)。矛盾的地方是,一方面既没有肯定被检验的对象已经是真理了(有待于检验之后才能确定),另一方面又肯定了被检验的对象就是真理,检验的目的也是真理(是确定它是否真的就是真理)。所以在这个提问中,也就是在同一个思想过程中,“真理”这一概念既反映了某个客观对象(有待于被检验的对象还不是真理),又不反映某个客观对象(之所以被检验是因为它是真理)。到底是?还是不是?很明显,从逻辑上讲,这个问题的语义是含混不清的,作为理论论证和论证命题所不允许的规则它都占全了(隐喻、双关、矛盾)。所以,思路较为清醒的人真弄不明白这个问题究竟问的是什么。仅根据这一条,我们就有足够的理由把这个立论(“检验真理的标准是什么?)和命题(“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完全废弃掉。但是,有一点,如果我们把被隐喻的对象予以揭示,就必然会引导出正确的立论和命题来,这也是今天分析和解决这个问题的真正目的。

人们习惯于说简语,只要思想表达完整、准确,当然是越简单越好,但是说简语必须要拣重要的说,否则就会产生歧义。就这句话来说,检验的对象重要还是检验的目的重要?这里试着误导一次,大家就会明白。比如,一个人说:“我的工作是检验水果”。任何一个具有正常思维的人仅从这句话本身,肯定理解为:被检验的对象就是水果。于是人们自然会说,他可能是个质量检验员,检验对象是水果,检验的目的是鉴别水果的好坏、糖分、保鲜度等等。他当然不会象某些人检验真理是不是真理一样,犯检验水果是不是水果的逻辑错误。但是,这个人又说了:“你们的理解能力太差啦,我并没有说检验的对象就是水果,我的检验目的才是水果呢。”于是,人们不禁要问:哪你说的“检验水果”又是什么意思?这个人又说:“我是检验来往车辆上装得货物是不是水果,检验的对象是车上的货物,检验所要达到的目标才是水果”。噢!原来他是货检员。人们这才明白:不是人们的理解能力差,而是他的表达能力差,是他分不清主次,没有说清楚被检验的对象是什么,只把检验的结果说出来了。对象和目的,孰重孰轻?这里人们自然会明白。

同样的,“检验真理的标准是什么?”作为简捷的表达方式,如果把检验的对象省略,只把检验的目的说出来,是不是也会引起人们的歧义,是不是别人的理解力就一定差了呢?退一步讲,尽管令人费解,即使我们承认或理解了这句话的本意——“检验(某个对象,是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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