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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摘录如下:
根据洗钱防制法规定,提领现款一百万元,金融机构须提报,洗钱防治中心内,并无陈水扁与其家人提领巨款或汇款的数据,然而扁的子媳,在瑞士、开曼群岛等地,确实有账户及巨额资金流动,到底钱是怎么弄出去的,莫非钱会长脚?
唐朝时商业发达,因钱币携带不便,有人发明“飞钱”,商人在京师,将钱交与诸道“进奏院”换领钱券,轻装前往四方,合券无误即可取钱,有如现在的汇票,此法影响北宋“交子”纸币的诞生。
俗话说“人两脚,钱四脚”,当大家为了三餐温饱,而辛苦追着钱跑时,前
“总统”的儿子媳妇不用工作,却能坐拥数亿巨资,当“总统”真有这么好康?至于钱的来源,陈水扁说是历次选举的结余款,由扁嫂吴淑珍瞒着他汇到海外,这种说辞避重就轻,连绿营支持者都听不下去,认为他谎话连篇,对不起台湾。
陈水扁家族在海外的巨款,到底是透过“国安通道”携出,或转成钻石珠宝“洗”出去,还是另有管道,其来龙去脉,一定要追到水落石出。
《贞观政要》中说“为主贪,必丧其国;为臣贪,必亡其身。”《圣经》也说“人若赚得全世界却赔上自己的生命,又有甚么益处呢?”不知陈水扁何时才会真心悔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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